“望”字当头,高位谋划抓全局。
成立了由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生态环境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水利局、应急管理、供电公司、各乡(镇)等单位为成员的县“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多次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印发了《关于印发上犹县“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任务目标、时限要求,层层压实各相关部门、乡(镇)的监管责任。
“闻”字托底,倾听诉求抓执法。
“散乱污”企业具有分布散、规模小、工艺差、污染重、隐蔽深等特点,问题隐患十分突出,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是环保工作的一个重大“风险点”。上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散乱污”治理有关政策法规宣传,鼓励群众提供举报线索,积极回应群众信访诉求,今年以来,累计悬挂横幅30余条,出动宣传车105余次。强化执法监督,常态化组织生态环境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执法,进行集中摸排、监管。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组建由生态环境局、县纪委监委、县人大环资委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专项联合督导组”,有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利器。今年以来,在联合督导组的督促下,查处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单位、部门问题5起,问责4个党组织和6名相关责任人。
“问”字强基,征询意见抓氛围。
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基层治理网格化”等创新创特工作,借助生态环境基层治理网格化“一人一点、多点连线、连线成片”的工作格局,以全县131个生态环境基层治理网格为纽带,广开言路、问计于民,既补齐了“散乱污”企业基层监管短板,又实现了“散乱污”企业治理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助力“散乱污”企业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
“切”字固本,把准脉络抓机制。
对标对表中央环保督查工作要求,立足我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了排查巡查、转办交办、整改验收、台账管理、司法联动、督查问责等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关停取缔了11家散布在各乡镇的散乱污企业 ,建立健全“一企一策”动态整治台账,灭存量、控增量、优质量,实现标本兼治,长效常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