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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赣州中船海装宁都坎田屋风电场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1-01-08 11:20:11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赣州中船海装宁都坎田屋风电场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月8日-13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685080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赣州市生态环境局608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赣州中船海装宁都坎田屋风电场110kV输变电工程

宁都县

江西宁都坎田屋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一)变电站

坎田屋风电场110kV升压站站址位于赣州市宁都县西部的宝华山东坑里附近,处整个风电场中西部位置,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XXXXXX,北纬:XXXXXX。本期新建主变1台,容量为1×50MVA,至翠岗(原竹坑)110kV升压站110kV间隔1个,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户外布置。新建事故油池一座容积为39m3围墙内占地面积约4143.68m2

(二)输电线路

本期从坎田屋风电场110kV升压站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翠岗(原竹坑)110kV升压站,线路全长24.9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24.05km,与横田~翠岗(原竹坑)110kV线路共杆0.85km。新建架空线路导线10mm冰区采用1×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15mm和20mm冰区采用1×JL/G1A-300/50钢芯铝绞线30mm冰区段采用1×JLHA1/G1A-300/50钢芯铝合金绞线。新建铁塔87基,其中使用耐张塔40 基,直线塔47基,塔基永久占地约174m2

(三)间隔扩建

110kV翠岗(原竹坑)升压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工程总投资477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3%。

一、主要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中施工扬尘、机械噪声,泥浆废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进出线路的架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工程建成投运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理论计算及类比预测评价可知,本工程的建成投运对环境的影响在规范限值要求以内。

二、拟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噪声:

①进入施工场地车辆的速度应低于20km/h;

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等;

③加强输电线路运营和升压站管理,确保线路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

④如需夜间施工,须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同意;

⑤施工等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并远离敏感点;

⑥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

⑦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升压站平面布置。

2、电磁:

①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

②做好升压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

③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

④明确线路保护范围,根据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第一款,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110kV为10m。《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另外根据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 年3 月18 日)第十五条:架空电力线路“需要跨越房屋时,设计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增加杆塔高度、缩短档距等安全措施。被跨越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

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使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⑥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3、生态:

本项目主要生态影响是施工过程中开挖地基对周围植被和水土流失的影响,由于工程量小,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的破坏较小,为进一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或破坏,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在基面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要结合现场实际地形慎重进行,不可贸然大开挖;当高度差超过3m时,注意内边坡保护,尽量少挖土方,当内边坡放坡不足时,需砌挡土墙。

 2)基础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保证塔位和基坑不积水。

3)为减少架空线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的产生,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塔基挖方等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采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等方式减少水土流失。

4)施工期应尽可能避开雨季,输电线路跨越水库时采取高跨的方式通过,做好塔基周围围挡措施,禁止任何废水、弃渣等排入水库。

5)输电线路经过农田区域时,采取高跨的方式通过,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6)塔基开挖时采取表土保护措施,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塔基占地处未固化的部分的土地恢复。

7)对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要求。对施工临时道路,设置集中弃渣点并做好防护,预防水土流失,妥善解决路基路面的排水问题,减少冲刷。对牵张场地一般选择较为平坦的荒地,注意文明施工对场地的保护,不得大面积砍伐树木、损坏林草。保护生态环境,对占用土地采取复垦、种植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植被状况。

(2)生态环境影响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采取植物措施进行恢复时,应选择乡土树草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3)生态环境影响补充措施

对于永久占地照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植被恢复。

(4)对翠微峰国家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对翠微峰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虽然路线规划穿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但不涉及森林公园的主要景区及风景名胜区一、二级保护区,且均为空中架设,不会破坏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完整性,不会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及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同时该工程的实施征得了宁都县旅游局及宁都县林业局的同意。为减缓工程施工对翠微峰国家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影响,本评价提出以下保护对策措施:

①施工期临时占地尽量选择未利用地及植被覆盖较低的荒草地,减少对森林景观的影响;施工区应尽量避免产生过多裸露地貌,施工区坡度在10°~30°之间,雨天水土流失强度较大,施工区应采取相应措施(如施工区修筑排水渠、铺盖塑料薄膜等)减少水土流失带来的影响,同时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边界,减少不必要的植被破坏、控制施工影响范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保证森林公园、景区景观的完整性。

②对施工人员加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内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教育工作,同时在施工场地张贴景区内国家或地方珍稀保护动植物图片,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宣传。

③风景区内施工时,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管理可能引起火灾的施工作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以保护沿线植物的安全。

④严格遵守《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7号),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景观和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整理场地,美化绿化环境。

⑤在森林公园内禁止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禁止乱倒垃圾。

⑥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⑦目前牵张场的位置尚未确定。为减少对景区及森林公园的影响,施工场地(如牵引场)设置尽量远离风景区或森林公园,禁止设置在风景区一、二级保护区内及森林公园主要景区内(如翠微峰国家森林公园金精山景区、青龙岩景区)。翠微峰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线路架设时若施工场地无法避开景区,则应尽量控制在三级保护区或外围保护区内,并在确定施工场地后划定作业区,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对施工人员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对作业区外的树木、植被等进行乱砍乱伐。严禁在景区进行取土、弃渣。在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根据原植被类型进行生态恢复。

线路施工时对周边植被会成少量损坏,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采取上述生态恢复措施后,损坏的植被数量较少,因此线路施工对所经过地区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自然植被的恢复而消失。

详见环评报告表

于2019年4月9日在宁都州人城市BBS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2019年4月15日在宁都州人城市BBS网站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19年4月16日和2019年月22日两次在江西日报(第25388号第6-7版、第25394号第10-11版)进行了报纸公示。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2019年4月26日在本项目线路附近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张贴点分别为宁都县青塘镇坎田村村委会、宁都县梅江镇黄贯村村委会、宁都县梅江镇背村村委会,易于公众接触和阅读。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在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南昌市洪都中大道101号)设置了查阅场所,无公众申请对纸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进行查阅。由于本项目在首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故本项目未采取深度公众参与。于2020年12月23日在宁都州人城市BBS网站上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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