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环评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3月3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环评“放管服”改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主动作为,创优环境,服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大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争取赣州市享受省级环评管理权限,除国家限制类、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等5个行业外,其他行业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均已下放至赣州市承接。按照“应放尽放”原则,全市90%以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县(市、区)审批,4个国家级开发区基本享受市级环评审批权限。开展“对标大湾区事项梳理优化提升行动”,对8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优化,47项行政权力事项可在县级直接办理,占比达88.7%。
常态化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将疫情期间实施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将纺织服装等14个行业37类项目纳入环评豁免管理,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将生猪养殖等18个行业45类项目纳入告知承诺制审批,不需要开展审查、评估,环评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将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项目,采取容缺受理、先开工后补办手续等方式,实行环评应急服务保障。2021年全市共有101个重大项目实行环评豁免,120个重大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审批。
深入推进环评提质增效降费。我市对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降低环评管理等级,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可简化为报告表。已依法组织开展规划环评编制并通过审查的省级以上开发区,简化园区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程序。推动各县(市、区)全面实施开发区统一环境监测,3年内监测数据资料与企业共享,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环评效能,为实体经济营造更优的发展环境。2021年全市完成环评审批或登记项目2415个,总投资超过18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