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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7大举措持续深化环评改革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2-04-14 14:48:49访问量:

2022年以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将环评改革作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环评改革,协调推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实行豁免环评管理,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的31个行业51类项目,实行豁免环评管理,无需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等环评手续。

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17个行业45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等符合要求的要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以告知承诺方式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处于生态环境违法待查处阶段的建设项目或失信惩戒有限期内的相关项目,不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审批范围。

实施环评容缺受理,对环评文件、承诺书等主体文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申请材料有缺陷的,环评审批部门可实行容缺受理,同步开展审查、评估工作,待相关材料补正后正式批复。对按规定必须进入园区的工业项目,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尚在审查阶段的,实行容缺受理,待规划环评通过审查、入园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后正式批复。

推行环评应急服务,对疫情防控、救灾抢险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急需建设的项目,视环境影响程度,经具有相应审批权的环评审批机关同意,可采取豁免审批、先开工后补办手续等方式,实行应急服务保障。

降低环评管理等级,在5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的园区内,除“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在生态环境部的项目、电磁和核技术利用项目,以及化工、印染、制革、制浆造纸、有色冶炼、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等高环境风险项目外,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准入要求、按国家《名录》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可以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化环评编制程序,已依法组织开展规划环评编制并通过审查的省级以上开发区,简化园区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阶段公参程序,将2次公示合并成1次,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降低环评编制费用,积极推动开发区开展统一环境监测,3年内监测数据资料与企业共享,入园项目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不再单独开展项目环评现状监测,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来源: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文:曾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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