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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3-03-30 15:59:12访问量: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抓住依法行政工作主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关于印发赣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在强化规范行政权力、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1.锻造过硬铁军队伍一是始终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思想建设、政治理论学习摆在工作首位,印发《中共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日制度》,坚持“每月学习日”、“第一议题”和“3+X”模式等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五型机关”建设,打造模范机关“五比五看”活动。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大力开展“五型”机关建设,积极开展道德讲堂、环保大讲堂系列活动,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着力锻造一支政治高、本领强、作风硬的赣南环保铁军。

2.自觉接受履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目前共回复反馈政协提案11件,人大代表建议13件。二是积极配合审计巡察专门监督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率先成立设区市局党组审计委员会,强化资金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权力透明运行压茬推进市委综合巡组巡反馈意见整改,针对指出35个具体问题,制定了97条整改措施,目前已经完成32个,整改完成率91.43%。

3.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梳理政务公开及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各项内容,明确政策法规、人事信息、招标采购、权力运行、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单位、公开时限等内容包括《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预算》及《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相关采购公告和结果公告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在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及“赣州环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月报、全市地表水环境监测月报、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月报。三是运用政务平台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奖励办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建设、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生态环境统计报告等信息及时予以发布

4.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切实做到办理一起、公开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今年以来,报送行政许可信息164条,行政处罚信息23条。扎实做好信用梳理工作,补报行政许可68条,行政处罚2条,不存在瞒报、漏报数据。稳步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组织开展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布工作,共公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共313家,设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专栏,并对43家企业进行临时披露。

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体制

    5.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全面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出台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总体思路,瞄准执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目标定位,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执法效能建设、营商环境建设、执法装备建设、执法队伍建设,细化提出52条具体举措。二是积极探索基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模式。南康生态环境局按照“1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劳务派遣技术人员+乡镇执法人员”的形式,以“服务+监管”乡镇环保监管新模式,打通了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三是实行委托执法保障主体合法,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实施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与20个县市区签订完成《行政处罚委托协议书》,配发了“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专用章”,解决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主体资格缺失问题,保障制度执行合法、准确、规范。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案件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健全案审会制度,确保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自由裁量权适用准确。全年共召开12次案审会,讨论案件34个。五是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五练”模式,全市执法水平更上新台阶。20223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被生态环境部授予“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1名同志荣获“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

6.推动规范执法落地见效。贯彻落实“安静生产期”制度要求,制定24项特殊情形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清单,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问题自查自纠,向市司法局备案重大行政执法行为19件,报送4批次涉企检查清单和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整改台账及报告二是严格依单执法,制定《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提升执法检查计划性,制定《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执法检查计划》,避免随意性执法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在系统平台随机抽查了226家企业,对6家重复企业,统筹检查时间和方式,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除重点监管外双随机覆盖率达到100%、联合部门检查事项占比达到100%。加强执法人员持证管理和法制审核力量完成603人证件集中换发和53名新办人员执法证考试,公示确定39名专职法制审核人员,聘请赣州市公仁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提前审核把关,出具行政处罚案件《律师咨询意见》38份。五是规范涉刑案件移送在行政处罚法制审核环节加强涉嫌犯罪的审核,健全完善涉刑案件移送,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已移送涉刑案件6件。

7.优化创新执法监管模式。一是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制定《赣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对26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今年以来,市本级共对5个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二是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将188家企业纳入《赣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每季度动态调整名单,最大限度减少干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实施分类监管,推动差异化执法。确定2022年度A类排污单位471家、B类排污单位2173家、C类排污单位15092家,依托现场执法经验将执法人员分为A、B、C三类岗位,采取“A+B+C”模式随机配置检查组成员,实现人员随机与力量均衡“双目标”,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污许可监管、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以及机动车排污监管、重型柴油车OBD监管、黑烟车电子抓拍等系统平台的管理运用,大力推动智能化、网络化、远程化监管,构建“无事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模式。采用非现场执法手段对正面清单企业检查1497次,视频或用电用能平台检查254次,无人机、走航船等方式检查76次,指导帮扶333次

8.积极推进立法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召开了《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收集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环境专家、企业代表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修改完善。配合人大环资委对《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初审报告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第次审议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9.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出台《关于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18条措施》,制定《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主动向社会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内容。二是全系统推行发布公开承诺,在“赣州环境微信公众号设置“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双‛一号工程’”专栏,广泛宣传解读生态环境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加强环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印发《优化营商环境防控环评领域廉政风险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全市环评审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对存在“挂靠”行为的5家环评单位和6名环评工程师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开展2022年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9份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对9家建设单位、7个环评审批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9家环评单位、12名编制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开展环评机构现场检查对注册地在我市环评单位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对5家存在环评文件档案不完善、未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等问题的环评单位实施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开展环境监领域专项整治,1家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立案查处

10.深化环评领域审批改革。一是按照“应划尽划、应放尽放”原则,完成了市级权限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事权的实质性审核权下放二是实施环评豁免管理、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评容缺受理、降低环评管理等级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为企业纾困解难。三是编印《赣州市生态环境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办事指南)》,全面梳理优化211项行政权力事项,实现全市同一事项“同标准办理”。四是压缩承诺办结时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从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持续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截至目前,全市豁免环评管理项目389个,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78个,实施环评容缺受理项目55个,实行环评应急服务保障项目(赣州方舱医院和瑞金鸿华医废处置项目)2个,应编制报告书降为报告表项目11个,对11个园区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阶段公参程序予以简化。

11.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成功争取生态环境部将钨渣“点对点”处置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推动水泥生产企业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钨渣技术改造。积极争取省生态环境厅倾斜支持,批准龙南市新建电镀集控区,推进金力永磁、中科三环工序电镀项目建设,有效解决我市稀土、电子信息等产业发展配套电镀能力不足问题。二是顺利完成2021年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保障了全市2022年重大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通过全省统筹调剂,有效解决龙南佳纳、龙南嘉元、信丰天能、瑞金金纳等重点项目重金属总量指标需求。三是推动设立赣县区稀金新材料省级产业园,解决江钨集团冶炼项目搬迁问题。探索稀土酸溶渣处置路径,有效解决稀土行业废渣处置难题。

12.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一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印发《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全面梳理排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未发现有违法公平竞争的情况。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与合法性审查。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和网络公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本部门近年来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向省厅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向市司法局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三是发挥法律顾问审查作用。尤其是在招投标等民商领域,有效协助本单位消除排除竞争、限制竞争的潜在风险,进一步维护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截至目前,对招投标文件、修订合同出具《律师审查意见》22份,审核各类文件131份。

13.真情实意服务企业。持续优化服务企业方式,建立市、县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挂点联系企业机制,将每月第一周的周三确定为“服务企业接待日”,市局领导下沉县(市、区),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保姆式”“店小二”服务市县两级联合助力企业解决环保难题。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累计开展活动10次,共接待或走访企业198家,现场答复或解决问题228个。

四、全面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14.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积极应对我市新冠感染疫情,严格履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责,全力以赴抓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涉疫生活垃圾和医疗废水处理、处置工作,做到医疗废物和涉疫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规范安全”,医疗废水处理“监管到位、稳定运行、达标纳管”,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稀土行业环保专项检查,积极推广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经验,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有效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

15.增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将复议、应诉能力提升纳入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课程,明确专人跟踪复议、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在法定时限内及时进行答复,配合审理部门查明事实,引导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化解。截至目前,收到行政诉讼7件,7件胜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收到行政复议3件,复议结果为1件撤销通报,2件正在办理中。通过办理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提升了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

16.用心回应信访诉求。1-11月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信访件3152件,已办3142件,办结率99.68%无赴省、进京上访情况。积极回应网络舆情交办件10件,及时回复率100%。一是成立信访中心,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建立“日抽查月通报”机制,有效提升全市信访件办理水平。7月28日《中国环境报》法治版头条新闻报道了我局在投诉举报管理方面的典型做法。二是创新举措减存量、控增量,从问题入手,向根源发力,全市环境信访数量总体下降,重复信访大幅减少,信访积案大部分得到解决。上犹生态环境局探索环保“一张网”监管助力基层环境治理,实现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30%的典型做法被中国环境APP刊载推广。定南生态环境局用心用情高效化解县内某医院噪声扰民信访问题,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和县委县政府表扬。

    17.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实施“八五”普法宣传,制定了《赣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法治宣传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抓好法治宣传培训。制作普法动漫微视频,以生态损害赔偿代表性案例为切入点,向社会公众普及“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普法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500余人员参加了生态环境部举办的2期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班和省厅举办的9期法治大讲堂视频培训。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法治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厅、市直部门专家及专业律师结合案例实际,对规范行政执法进行解读化执法队伍法治思维。利用重要节日和两微平台开展宣传。举办了“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赣州“六五”主场活动,积极开展环保歌曲传唱、“最美环保人”竞选、主题书法摄影比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列入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名单的4家企业线上、线下累计开放28余次,参观、浏览人数累计1228余人,共计发放普法单页3000份,普法折页15001人成功入选2022年江西最美环保人。赣州环境微信公众号连续编发182期、稿件736篇,开设专栏10个1.82万的关注量冲上全省第一。

五、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仍有不足。生态环境保护对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的要求不断提高,现行综合执法的队伍规模和人员专业能力仍有不足法制审核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普法宣传力度、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普法方式创新、亮点较少,普法宣传与执法管理结合不够紧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有差距。

(三)移送涉刑案件的办理工作有待加强,联合办案效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2023年工作打算

   (一)纵深推进法制能力建设。加强法制业务指导,开展法制工作培训,培养法制审核力量,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法制审核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强化持证上岗考试管理,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大力推动立法,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三审工作,确保条例顺利出台。

(二)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检查事项,避免重复多头检查扰企。持续贯彻“安静生产期”要求,落实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特殊情形涉企执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落实,健全案审会制度,加强法制审核。规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行为,强化依单履职。

(三)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重点把握好六五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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