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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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重点举措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 |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
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 |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单位组织会前或会中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3.组织新任命的科级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4.组织好本单位2024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2024 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确保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5.每年至少组织1次本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现场旁听庭审活动或观看网络庭审直播。 |
12月底 |
郭乔、0797-8685033 |
责任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重点举措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 |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
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 |
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等 |
1.开展2024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专题普法活动。 2.运用好《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 (2024)》开展学习宣传。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利用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加强对《赣南脐橙保护条例》《赣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的宣传解读,推动条例有效贯彻实施。 4.报送本单位普法工作信息、法治宣传典型案例。 |
12月底 |
郭乔、0797-8685033 |
二、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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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重点举措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 |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
重点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等 |
1.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12·5”世界土壤日等,开展法治宣传,重点宣传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2.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案释法”案例,以案普法,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生态环境领域本地典型案例。 |
12月底 |
郭乔、0797-8685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