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赣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赣市府字〔2020〕95号)。为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管控单元,现将《赣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赣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予以发布,请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1.赣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 附件1
2.赣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附件2
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