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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和2020年推动长江经济发展工作情况

来源:发布时间:2021-01-25 15:21:36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解决了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有力地推动了长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狠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问题整改

2019年以来,我局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紧紧围绕全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目标任务,紧盯重点难点问题,列出整改时间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目前,我局牵头负责66个问题,已完成64个,剩下2个未完成整改。

二、狠抓长江经济带“举一反三”问题整改

根据《2020年赣州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局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举一反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对问题整改实行挂图作战,建立每月调度制度,每月25日梳理汇总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针对整改进度滞后等问题,及时采取提醒、预警、通报、督办等系列措施推进整改。截至2020年12月,赣州市长江经济带“举一反三”生态环境43个突出问题中,42个已基本完成,1个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正持续推进整改。

三、狠抓长江经济带环保审计问题整改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情况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中指出涉及我市问题共10个,目前有9个完成整改,剩下“赣州市红线范围内存在1户污染企业崇义县尾矿综合回收有限公司”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当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牵头开展生态红线评估工作,待崇义县林业局编制的自然保护地调整预案文本呈报国家林草局批复同意后,再进行生态红线调整。

四、大力推进化工污染治理

(一)大力推进化工园区问题整治

2019年3月,我市制定了《赣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化工园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监测、监控、应急、预警等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化工园区长效管理和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2020年3月,我市拟定了《赣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化工园区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紧盯6个问题化工集中区、19家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已整改到位的企业进行“回头看”。截至目前,各县(市区)按要求建立了问题化工园区整改销号台账和化工行业“一企一档”, 6个问题化工集中区全部完成升级;排查出的74家问题企业全部完成升级改造。

(二)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

我局对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进行梳理摸排,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8个疑似污染地块,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工作,建立了污染地块名录并向社会公开,确定了我市目前共有22个污染地块,12个地块为无污染地块。22个污染地块中,11块已完成了修复效果评估或正在开展风险评估等工作,其中4个地块列入了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同时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把控污染地块流转等相关手续,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事件。

五、大力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

(一)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

一是完善尾水回用系统,提升改造回水泵站、回水管道、浓缩池及回收池等设施,提高尾水回用率;二是完善尾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尾矿库截渗设施、渗水回收泵站等设施,严禁尾水超标排放;三是完善尾矿库排放管线防渗漏设施,杜绝“跑、冒、滴、漏”造成的环境污染。

(二)抓好尾矿库综合治理

今年4月至5月全市部署开展了一次全覆盖的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此次排查整治辨识出各类风险点175处、自查自改安全隐患213条,应急管理部门派出检查人员226人次、下达现场整改指令29份。

(三)严格执法压实监管职责

我市应急管理部门运用了“互联网+监管”方式,开展线上执法,借助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对矿山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取证情况、领导带班和值班情况、“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两个15天”登录和信息录入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查摆和整改等情况定期进行抽查,目前已抽查矿山300余座次,对抽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限期落实整改。

六、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和饮用水水源整改提升工作

(一)推进农村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我局自2017年起组织开展了农村乡镇级(含村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目前全市216个乡镇级、16个村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已按程序获得政府批复,另有4个经省生态环境厅同意撤销。2020年3月,我市印发了《赣州市县级以下地表水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同年6月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农村乡镇水源地环境问题交叉大检查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目前排查出的273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完成中心城区备用应急水源建设

我市中心城区备用应急水源龙华水厂(上犹江)水源地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三)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治

我局印发《污染防治攻坚战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指导各地按照“查、测、溯、治”四步法,持续推动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全市梳理出来的105个问题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

七、完善综合管控机制

我局发布《赣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八、建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

高位推动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201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的大力推动下,江西、广东两省签订《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正式开始实施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一轮生态补偿以3年为期,第二轮生态补偿已于2019年开启,现正在稳步推进实施。12月2日,第二轮总体实施方案获得江西省政府批复。截至11月底,首轮试点共实施工程91项,其中已完工76项。目前新一轮补偿项目已经启动实施40个,争取到位资金4亿。同时全面实施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近一年来,我局与各县(市、区)政府大力推动建立全市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了全流域上下统一、齐抓共管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签订23份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涉及24个县级考核断面(其中涉章江流域6个、东江流域6个、贡江流域12个),覆盖全市20个县(市、区),累计争取省级奖补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全市市内流域补偿项目43个,总投资5.32亿元。

九、强化水环境质量检测预警机制

强化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全市24个长江经济带水站已全部完成建设并实现联网;配合做好全市28个国控断面每季度一次的采测分离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协助驻市中心开展全市8个省控断面、5个“十三五”国家趋势科研断面、21个县界断面、15个源头保护区断面、5个生态功能区断面、10个较好湖泊、6个长江及重要支流断面、86个水功能区断面、4个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23个县级城镇饮用水源地以及上月出现的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每月一次的监测工作;做好国家、省控、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三级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做好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2020年向有关县(市、区)政府共下发了16份预警函,督促有关县(市、区)抓紧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及时公示全市26个地表水断面、4个中心城区集中式水源地、23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每月水质状况报告。

十、完善司法保障体制机制

坚持高位推动“两法”衔接,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两法”衔接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执法,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加强司法部门沟通对接,我局与市司法局、市检察院等部门就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共享等问题进行沟通互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开展化工园区整治、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散乱污”企业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虽然我局通过开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有效地解决了流域突出环境问题,改善了水生态环境质量。但是从水质数据来看,我市部分断面水质仍不够稳定,断面水质偶会发生超标降类,水环境质量离群众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分析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中的不足,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通过纳入赣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推动问题整改,高质量抓好长江经济带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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