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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小新在《赣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奋力打造革命老区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2-07-04 10:04:48访问量:

奋力打造革命老区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傅小新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十年来,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在生态环境部倾情帮扶,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美丽赣州建设行动,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坚定不移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赣南生态环境实现“精彩蝶变”。


十年来,赣州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感恩奋进、苦干实干,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苏区振兴发展战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赣州正在精彩呈现。

生态环境质量全省与2016年相比,2021年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下降48.89%,优良天数比例99.5%,增加11.5个百分点,首次实现全省“双第一”。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6.1%,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8.6%,全部断面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赣江干流(赣州段)四个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

绿色低碳发展动能强劲“十三五”时期,全市三产占GDP比重突破50%,能耗强度超额完成目标,以年均4.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GDP8.2%的增长。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6.8%,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2.01%;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分别达到31%、43%;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385万千瓦,装机和发电量均保持全省第一。

生态屏障更加牢固。推动我省与广东省签订两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协议,累计获得补偿资金26亿元。森林覆盖率达到76.23%,全省第一,全国设区市前十。投入130.9亿元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52个,治理废弃稀土矿山92.78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281.51平方公里,水土保持“赣南模式”在全国推广。

生态示范创建亮点纷呈。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县4个、省级生态乡镇115个、省级生态村161个,生态创建数量、比例均位居全省前列。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等一批“国字号”荣誉。

生态文明制度日趋完善。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林长”、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制度。率先在全省建立并有效实施环资审判、“检察蓝”护卫“生态绿”、生态综合执法等制度;先后出台赣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土保持、城市管理等法规条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步入法治轨道。组建江西省第一家碳交易机构,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促进生态建设共建共享。

生态环境获得感不断增强。以中央、省反馈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硬骨头”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持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2015年以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生态环保支出349.92亿元,年均增幅达13.5%。开展两轮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共投入资金164亿元,建成一批群众满意的示范工程,补齐全市环保基础设施短板。争取各类生态补偿资金90.79亿元,25.85万贫困人口通过生态扶贫增收脱贫。


大力实施美丽赣州建设行动,奋力打造革命老区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美丽”列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奋斗目标,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发出全面建设美丽江西的宣言,赣州市第六次党代会将“美丽赣州建设行动”纳入“八大行动”之中。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美丽赣州建设行动,奋力打造革命老区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赣州样板”。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美丽支撑区域战略。以美丽赣州建设为引领,推动赣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共同体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建设,点面结合、试点创新,为全面建设美丽江西、全国革命老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先行示范。积极衔接粤港澳大湾区美丽建设,依托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环境品质等优势资源,打造面向大湾区的赣州生态旅游圈。

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序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碳达峰步伐,出台碳达峰方案,构建“1+N”政策体系。统筹推进“两高”项目清理整治,严格实施“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强化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提标升级和循环化改造,推动赣州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筛选一批环保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和典型示范企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静脉产业。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统筹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力争控制在25.5微克/立方米,县城及以上城市控制在19.9微克/立方米。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化水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提升河湖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确保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63%,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巩固提升。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土壤污染源头治理,推行土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打造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南方地区崩岗治理、多层次流域生态补偿为特色的“山区源头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全力推进废弃矿山治理,落实南方丘陵区矿山生态修复及农村生态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绿色矿山。推进建立差异化、覆盖水源地、重点区域、天然林、公益林、湿地、耕地等多方面的生态补偿制度,推动我省与广东省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并建立长效补偿机制。

挖掘赣南深厚文化底蕴,传承发扬美丽文化。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企业生态文明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风尚。充分挖掘赣州市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宋城文化、阳明文化四大历史文化底蕴,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挖掘本土生态文化资源,创建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创作一批生态环境文艺作品,建设生态文化研究创新基地、生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构建特色鲜明和完备的美丽制度体系。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原则,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向乡镇一级下沉,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污染防治协同攻坚体系。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赣州模式”,推行生态环境“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深度融合,建立绿色金融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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