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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实录】赣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召开

来源:发布时间:2021-04-23 17:50:38访问量:
    
   4月23日上午9:40,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在赣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赣州市2021年大气污防治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了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关心提问。

蓝丹萍: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赣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邓智勇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刘建同志,请他们向大家介绍2021年赣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朋友有:大江网、江南都市报、赣南日报、赣州广播电视台、客家新闻网、凤凰新闻、澎湃新闻等。欢迎大家的到来!

下面,请邓智勇同志向大家介绍2021年赣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

邓智勇: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大家好!感谢大家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尽锐出战,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十三五”期间最好水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6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6.7%,全面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一如既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领导多次进行批示调度。今年一季度,我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二;PM10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全省第一,是全省唯一一个未出现污染天的地市。虽然“十三五”期间我市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但“十四五”带来了更多新挑战、硬要求,更加需要一以贯之打好升级版蓝天保卫战。

下面我介绍一下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方向不变打出“组合拳”。

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省下达工业炉窑治理项目、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任务全部完成;淘汰营运老旧车18.6万台,备案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5570台;处罚工地、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案件973起798.65万元;各地城市建成区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全市排查14605家餐饮店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坚持协同管控。在巩固PM2.5改善成效的基础上,加强臭氧污染治理,继续督促完善“一企一策”“一园一策”方案编制,开展涉VOCs企业深度治理,持续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着力削减VOCs和NOx污染排放,降低臭氧浓度。

二是坚持力度不减绷紧“一根弦”。

强化联防联控。进一步发挥市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协调作用,健全会商面商机制,定期就蓝天保卫战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共商方案、对策,做到问题有措施、能解决、见成效。织密监测网络。完善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平台”,实施748套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和PM2.5实时监测系统项目,建成80套重点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测系统、6套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3套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2套高空瞭望系统。加强预警分析。会同气象部门积极开展大气环境气象评价、污染源跨区域输送、近地面臭氧污染气象条件分析等,并通过历史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气象数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等,结合空气质量模型进行模拟,判断污染来源、时段、种类,提前研判未来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适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

三是坚持标准不降形成“强高压”。

严巡查利用“市、县、乡”三支巡查队伍,扩大巡查范围、消除治理盲区,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能现场整改的则立行立改,对问题突出的,则以问题移交清单的方式转给相关责任地区和部门限期整改,并实行跟踪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滞后的给予通报,对屡次不改、整改严重滞后的,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并借助“一台、一报、一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执法。坚持“强高压态势、长震慑效果”,对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从严巡查和跟踪督办,加大环境污染处罚力度,严查超标排放、偷产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批、严惩一批、警示一批”,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通报。坚持每月对各县(市、区)的PM2.5浓度排名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不降反升的、问题整改不力的县(市、区)实施预警,对连续三个月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的,约谈政府主要领导。

当前空气治理改善的空间进一步缩小,防治的精细化和精准性要求更高,PM2.5和臭氧协同防治难度加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最新要求,保持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的工作作风,坚持重点治理、难点突破,坚持大气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协调,力争全年更多的优良天数,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我就先通报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蓝丹萍谢谢邓智勇同志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谢谢!

答记者问

大江网:“十三五”期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管控的重点由颗粒物转向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请问我市臭氧污染状况如何,下一步有什么应对措施?

刘建: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相关数据显示,2016-2020年我市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分别为44、52、29、32、12天,其中臭氧超标天数占比分别为11.4%、40.4%、37.9%、90.6%、91.7%,我市臭氧污染问题逐步凸显。

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是臭氧生成的主要前体物,在高温、低湿、强光照的情况下易通过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导致臭氧污染浓度上升。根据臭氧污染成因及部分客观因素,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涉气企业监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方案要求、标准规定,大力推动全市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企业的改造及升级,坚持“治理一批、规范一批、带动一批”,提高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率和废气处理效率,同时引导企业在有条件的基础上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低挥发性的原辅材料。二是强化尾气污染治理。抓源头开展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达标检查,抓监管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建设,抓治理推进机动车检测与强制维修制度实施,同时加强非道路移动源管控。三是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按照“分行业治理、分源头管控、分时段应对”原则,不断完善应急减排措施,加强错峰生产力度,如午间气温较高时,减少沥青铺设、市政划线、切割及焊接作业,严查露天喷涂现象,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禁止卸油;午后相对湿度较低时,雾炮车、洒水车组合作业,提高频次、扩大面积;早中晚高峰时,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网络,严格实施重型车辆绕城方案,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减少拥堵频次;应急期间着重对重点涉VOCs企业实施错峰生产,优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家具制造行业生产调控。

回答完毕,谢谢大家!


江南都市报:刚才有提到在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中要加大对VOCs的治理力度,请问我市在对VOCs的监测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刘建: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环境监测工作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性工作,为政策、方案、措施等的制定实施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通过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合地方配套资金,我市VOCs的监测短板得到了有效补齐。

一是全省范围内率先建成城区VOCs组分站南康区2020年建成“1+10”的VOCs监测网,其中“1”是一个监测117种VOCs组分的VOCs监测主站,“10”是围绕园区分布,分别建设监测TVOCs的监测卫星站。该监测网的建设,也是围绕地方空气质量改善需要,全省范围内建成的第一套VOCs组分网。

二是中心城区VOCs自动监测站正在建设在省、市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科学选点和方案论证,正在中心城区建设一个VOCs自动监测站。目前,VOCs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已安装到位,正在调试,预计于5月投入试运行,将为我市臭氧污染防治、预报预警和联防联控工作提供强力技术支撑。

三是积极督促各县(市、区)加大VOCs监测力度各县(市、区)正根据各自实际,正在有条不紊开展VOCs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其中今年会昌、信丰等县已陆续开展VOCs组分站建设,全市的VOCs监测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为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贡献坚实的监测保障。

回答完毕,谢谢大家!

蓝丹萍:谢谢刘建科长的解答。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向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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