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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4-04-29 08:58:02访问量:

4月28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张英剑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吴乐华,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朱振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网络和统计评价处副处长江驰,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李惠民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江剑平主持新闻发布会。

江剑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打好净土提升攻坚战作为全省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重要工作来抓。走进江西,陶渊明所绘“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之景处处可见。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张英剑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吴乐华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朱振国先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网络和统计评价处副处长江驰先生,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李惠民先生。请他们介绍我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我先通报2024年3月份我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3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11个设区城市中,九江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上升,其余10个城市同比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9.4%,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中,南昌市、鹰潭市、赣州市和吉安市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上升,九江市同比下降,其余6个城市同比持平。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赣州市第一,景德镇市和抚州市并列第二,鹰潭市和吉安市并列第四,上饶市第六,宜春市第七,新余市第八,萍乡市第九,南昌市和九江市并列第十。

全省共108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南丰县、寻乌县、安远县、广昌县、井冈山市、黎川县、会昌县、崇仁县、遂川县和南城县;排名后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浔阳区、九江经开区、柴桑区、濂溪区、安源区、青山湖区、东湖区、万载县、渝水区和上栗县。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3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5%,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8个百分点。主要河流中,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5.1%,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2个百分点。

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2%;“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5.5%。

全省地表水环境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10的依次为:铜鼓县、井冈山市、宜丰县、石城县、上犹县、靖安县、安福县、婺源县、芦溪县、青原区;排名后10的依次为:青云谱区、分宜县、共青城市、全南县、德安县、安源区、庐山市、新建区、信州区、青山湖区。

下面先请张英剑处长作介绍。

张英剑: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衷心感谢各新闻媒体一直以来对我省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很高兴和大家见面交流。下面,我就2023年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做个简要介绍。

一、2023年工作概况

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部悉心指导下,我们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核心目标,持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两项指标连续四年优于国家考核要求;二是地下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全省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连续8年优于国家考核目标,区域地下水环境考核点位水质稳中有进,污染风险点位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三是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加强,累计完成613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和265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36.1%,同比提高6.1个百分点,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方面,确定全省耕地土壤污染重点县区名单和重点乡镇名单,累计指导30个县区启动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与分析,完成100个涉镉污染源整治,基本完成企业周边耕地污染问题排查工作,萍乡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总体进展顺利。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溯源及整治,耕地成因排查等经验在全国会上作交流发言。二是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推动984个重点建设用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优先监管清单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任务;累计完成2000余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46个污染地块纳入名录管理,17个地块移出名录管理;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完成法定排查和监测义务。

(二)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一是创新联防联控机制,在省政府领导高位推动下,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水利厅在全国率先建立地下水监测数据部门共享机制,2023年已召开2次厅际联席会,多部门协同工作模式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二是实施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全省“千吨万人”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补给区划定,在全国率先开展古井(名泉)地下水环境保护,“千吨万人”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强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完成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持续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完成南昌、九江、萍乡、赣州、宜春和抚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抚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总体进展顺利。

(三)梯次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一是新增完成102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11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组织开展47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完成149套设施改造,指导地方总结凝练出萍乡上栗县桥头村污水资源化等30余个典型案例,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位于全国第一方阵;二是积极引导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向五河干流两岸和鄱阳湖滨湖等重点区域倾斜,推动省政府召开鄱阳湖滨湖地区农业农村局污染防治工作现场推进会,持续提升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三是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积极推进新余市渝水区开展全国农业面源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县建设,稳步推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

(四)扎实推进能力建设。一是强化技术支撑,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遥感监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编制,结合我省实际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二是提升监测能力,持续开展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监测工作,为精准防治土壤污染提供靶区,在全国率先试点建设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网,为协同推进水土一体化防治打牢基础;三是规范项目管理,印发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管理细则,明确土壤相关项目变更、验收、地下水监测井管理要求以及档案管理等规定,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们将锚定“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持续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查、防、控、治、评”的闭环管理要求,深入实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水农治、农水农用和农民满意”的管理思路,统筹推进土壤生态环境保护“1221”专项行动(即“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这一场战役,守牢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两个底线,强化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溯源和断源两个抓手,聚焦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这一目标”),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两个“安全利用率”实现预期目标,配合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牵头实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不低于93%和实现有效保障的目标要求。二是稳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完成1600个建制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3%以上;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三是地下水“双源”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全省国考点位(区域)Ⅴ类水比例小于26%,饮用水源点位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不低于40%,污染风险监控点位Ⅴ类水比例小于30%。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希望广大新闻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谢谢!

江剑平:谢谢张英剑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答记者问

新浪网:从刚才的通报情况来看,我省制定并印发了《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两个项目管理细则,请问这两个细则有哪些特色亮点。下一步我们针对资金项目管理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张英剑: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相较于其他项目,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有其自身特点。比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实施前的准备阶段比较复杂,需要开展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及实施方案编制等,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需重点关注治理成效和后续运维等。为全面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我厅在国家现有管理文件基础上,结合江西实际,组织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针对地方项目管理需求和亟需解决的问题,编制出台了《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和《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管理细则》,主要有以下特色和亮点:

一、项目实施方面。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原则上不得作为工程类项目的项目单位,避免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特点,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运行与维护内容、运维主体和信息公示等有关要求。

二、项目日常监管方面。明确设区市级和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的项目监管频次,要求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至少2年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项目现场检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应当组织至少一次全覆盖的现场检查。

三、项目验收方面。一是量化项目验收评分要求,明确项目档案要求,规定不予通过验收一票否决的几种情形;二是明确验收后的治理工程以及相关地块,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落实具体维护和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办理移交手续;三是提出项目涉及的地下水长期监测井应当移交当地管理保护,地下水调查监测井应当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及时封井回填等要求。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两个细则的宣贯培训以及执行监管,持续开展重点项目调研帮扶,确保中央和省级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同时,我们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持续引导各地加强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着力解决一批突出土壤生态环境问题,为有效管控全域土壤污染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大江网:刚才通报中提到我省开展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建设,并在全国率先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试点建设,请问针对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我省已开展了哪些监测工作,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将更注重哪些方面建设内容?

江驰: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为服务好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省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环境监测工作。

一、土壤环境监测方面。组织开展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监测,“十四五”1617个省级土壤网点任务已完成562个风险监控点和65个基础点的采样检测,同时完成了部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试点任务。

二、地下水环境监测方面。组织开展了部分地下水饮用水源、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等重点“双源”的地下水环境监测,配合完成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工作。

三、农业农村环境监测方面。组织完成114个村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66个农村地表水断面水质状况,236个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水质状况,756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断面(点位)水质状况,3633个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状况,50个规模达到10万亩及以上农田灌区的灌溉用水水质状况。以及122个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状况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总体保持稳定,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建立健全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

一是设置更加科学的监测点位。适当提高监测网点密度,力争形成覆盖所有县区以及四级水文地质单元的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持续开展水质监测,有效掌握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

二是建立更加公平的考核机制。在国家考核仅涉及部分县区的基础上,将省级考核点位覆盖所有县区,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助力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是形成更加顺畅的协调机制。我厅将结合三部门地下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衔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地下水监测基础,力争实现三部门数据资料共享共用,进一步强化我省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刚刚的通报中提到我们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地下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并开展了古井名泉的保护,请问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工作?

吴乐华: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明确了生态环境、水利和自然资源三个部门在地下水管理方面的职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控,形成地下水管理部门合力,在省政府指导下,2023年,我们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一道建立了地下水监测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做法是:依托省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的协调机制,由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水利厅分管厅领导分别作为召集人,定期召开地下水监测工作部门协调会,旨在推动全省地下水监测“一张图”建设,实现工作协同、数据共享、共同提升。目前,省级层面已召开两次工作协调会,初步建成了地下水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开展了第一批次地下水监测数据共享,系统平台数据录入工作正有序开展。届时,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监测结果我们也将纳入共享,协同提升地下水管理水平。

同时,为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美丽江西建设实际,我厅还组织开展了全省古井(名泉)调查与保护工作,拟对全省500余个有记载的兼具文化价值、民生价值和生态价值的古井(名泉)开展调查与保护。目前已完成91个古井(名泉)调查和保护,建设了6处古井保护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保好水、控差水、护饮水”思路,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和分区管控工作,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污染。

今视频:刚刚提到下一步将持续开展“1221”专项行动,请问,针对1221专项行动,省生态环境厅已开展了哪些科技支撑工作,还将从哪些方面持续提供科技支撑?

李惠民: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自《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目标,开展了大量科技支撑工作。科技攻关方面,我们参与了多个省部级科技研究项目,研究我省耕地重金属分布特征、来源及其迁移转化机理,相关成果已成功运用我省耕地污染成因排查。标准指南研究方面,一是开展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等多项标准指南的编制研究,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提供技术保障。二是编制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相关治理技术、设施建设、施工与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指南,填补了省内空白,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科技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要求,结合“1221”专项行动,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科技支撑工作。

一是强化人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配齐配强土壤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人员力量。积极谋划一批科技攻关项目,通过项目锻炼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土壤生态环境科技攻关人才。

二是强化科学技术攻关。重点围绕“1221”专项行动的污染溯源和断源工作,开展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修复效果评估和风险管控技术研究,地下水污染溯源以及风险管控技术研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关键技术及综合治理研究,畜禽养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等,为打好净土保卫战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是强化标准制定研究。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一批标准指南,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美丽江西建设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提升土壤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能力。

江西交通广播: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已有大幅度提升,请问我们采取了哪些措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下一步还将如何推进此项工作?

朱振国: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我省是农业大省,约有1.7万个行政村。“十三五”末,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20%,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累计完成613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36.1%,“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目标任务完成进度为96.2%,全国排名第11位。

一、坚持农水农治、精准施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我省实际,大力推进资源化和生态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据初步统计,我省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地处理技术等集中式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比例已经达到50%左右。

二、鼓励农水农用、因地制宜,稳步提升农村污水利用水平。组织制定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实施农村生活污水以用促治工程,鼓励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尾水重复利用,萍乡市上栗县桥头村农村生活污水“废水”变“肥水”资源化利用模式获得生态环境部高度肯定。

三、追求农民满意、群众受益,持续巩固农村污水治理成效。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持续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工作,将入户满意度调查作为评判标准,同时强化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2023年,全省3633个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已完成排口水质监测及数据上报,水质达标率达95.7%。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部署安排,力争实现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持续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江剑平: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各位新闻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江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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