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笨晓熊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和会昌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的申请,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根据《江西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局予以受理,并将项目有关情况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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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单位 |
拟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 |
利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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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笨晓熊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HW13 900-451-13有机树脂废物 |
会昌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期限:2025年8月22日-9月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 话:0797-8685032
邮 件:gzssthjjgfk@163.com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