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三十)整改工作已完成,经初审同意上报销号。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要求,现就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土壤污染隐患不容忽视。2022年至2023年,赣州、抚州、上饶分别有214个、73个、53个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未依法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供地,存在安全利用风险。
二、整改目标
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切实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三、整改措施
1.对2022年至2023年供应的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未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数量,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利用地块行为,并完成问题整改。
2.完成2024年度供应的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所有地块的安全利用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全面完成了排查整改。对2022年至2023年供应的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全部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印发了《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2022年至2023年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未依法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供地的情况通报》,对2022至2023年度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未依法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供地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涉及的29个违法违规开发利用地块全部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或处罚。
2.完成了2024年度所有供应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180宗地块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均是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才供地,有效保障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五、向社会公开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3日,在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督察办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督察办
联系电话:0797-8685085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3日


